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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理工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4-01   点击数:

闽南理工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安全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总结工作,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全校安全稳定工作,根据《闽南理工学院关于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规定》(闽南理工保〔2016〕2号),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5个

(二)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70名

1.教职工:20名

2.学 生:50名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实行自愿申报和部门、单位推荐相结合。教职工由单位推荐人选,学生由所在二级学院推荐,自律会、校园文明纠察队由学生处推荐,名额分配详见《2017年度安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申报单位及个人应填写《申报表》,《申报表》应加盖单位公章,将纸质申报表于2018年4月10日前交到保卫处,并将电子档发到保卫处邮箱:936507670@qq.com 。标注“单位名称+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单位名称+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逾期不予受理。

2.评审:由保卫处会同人事处、学生处、后勤处等成立评选小组,对各申报单位和个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名单,经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评审后报学校批准。

3.表彰:在学校年度综治安全工作会议上,对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保卫处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朱正林(副处长)电话:13960307635

郑伟林(干 事)电话:15906075370

2.电子邮箱:936507670@qq.com

附件:1.《闽南理工学院2017年度安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份本表》

2.《闽南理工学院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闽南理工学院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闽南理工学院 2018年3月21日

信息管理学院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宝盖风景区闽南理工学院信息管理学院

闽ICP备09019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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