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闽南理工学院首届“互联网+”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业创新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泉州制造2025发展纲要》,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挖掘创新性人才,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平台,定于2016年6月-10月举办首届“互联网+”创意设计大赛。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1.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闽南理工学院 福建省创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校企合作办公室 教务处 校团委
协办单位:石狮国家高新区
支持单位:石狮市轻纺城
2.大赛组委会机构设置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
主任:潘世墨
副主任:许为勇 许树成 李咏梅 何海明(创企公司)
成员:李冬梅 闫友鹏 江艺敏 庄林议 卓为玲 邱剑涛(创企公司)。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委会。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处理大赛日常事务工作和与大赛支持企业、媒体的对接等工作。成员:卓为玲 黄绳正 许辉煌 江艺敏 类欣雅唐小虎 邱剑涛(创企公司)。评委会:分初评组与终评组,主要负责落实评审规则,处理重大评审争议等事项。初评组由5位学校专家、教授组成,负责对提交的作品分组进行初评;终评组由学校专家、教授及企业专业人士共8人组成,负责决赛答辩的终评。为确保评选公正、公平,大赛评委会成员于正式评选前不予公布。
二、大赛主题
设计创造价值 创意改变生活
三、参赛对象
所有在校生(包括2017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赛。以个人或团队为参赛单位,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同一参赛团队可提交多个参赛作品,个人参赛者最多提交3个参赛作品。
四、参赛作品类别
1.“互联网+”平面设计类:企业形象识别系统设计(CIS、VI)、标志设计(logo设计、商标设计)等;
2.“互联网+”3D打印类:实用模型(工业产品、电子产品、建筑设计)、概念产品设计、实用功能物品等;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切合本次赛事的活动主题,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大的创新,并要考虑作品市场价值和批量化生产的可实现性。
2.同一件作品只能由一个单位或个人申报,已经在其他赛事中获奖的设计作品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不予参赛。
六、表彰和奖励
一等奖2名:每类各1名,授予闽南理工学院“互联网+”创意设计大赛×××类一等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奖金(1000元);
二等奖4名:每类各2名,授予闽南理工学院“互联网+”创意设计大赛×××类二等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奖金(800元);
三等奖6名:每类各3名,授予闽南理工学院“互联网+”创意设计大赛×××类三等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奖金(300元)。
优秀奖若干名:授予闽南理工学院“互联网+”创意设计大赛×××类优秀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参赛安排及填报事宜详见: 闽南理工院〔2016〕59号20160531 关于举办闽南理工学院首届“互联网+”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
闽南理工学院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