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肃课堂教学纪律,创建良好的课堂学习环境,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全面推进学院的学风建设,提升课堂教学的效果与质量,现就师生在课堂中手机的使用制定本规定,请全院师生遵照执行。
第一条 在课堂中实行“手机入袋、统一保管”,严格规范师生在课堂中手机的使用。
第二条 任课教师应以身作则,上课时不使用手机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并切实履行好督促学生手机入袋的职责。
第三条 课堂手机管理作为学院教学督导的督查内容之一,学院将不定期根据规定对在课堂中违规使用手机的师生进行通报。
第四条 班级置备手机收纳袋,用于存放学生的手机。学生对照学号和手机收纳箱的编号有序存放手机,以保证个人财产安全。
第五条 任课教师在上课前监督提醒学生将手机放入手机收纳袋,并可以将手机上交的情况作为学生课堂出勤或表现的考核依据之一。
第六条 学生手机的存放和取走,均应在任课教师监督下,在课前和课后统一进行,中途不允许取出。在上课期间的某些教学环节有需要使用手机的,经任课教师同意和批准,学生可将手机从手机收纳箱中取出,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第七条 学生未经任课教师允许使用手机的,任课教师要责令学生将手机静音后放置到手机收纳箱。对于教师管理中不服从或有顶撞的学生,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八条 学生无故不交手机、上交模型机或课堂违规使用手机者,依据被发现的次数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不同的处理。
第九条 任课教师对学生课堂手机使用的管理情况与教师的师德师风、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相挂钩。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22年9月15日起实施。
信息管理学院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