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理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态势,为确保校外实习生健康安全,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实习管理工作,现就疫情期间校外实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院长是校外实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3月13日起暂停审批各类校外实习实训活动,后续审批根据疫情情况而定。
2.对已在岗实习的毕业班的学生,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负责明确每一个实习学生目前所在地并持续跟踪,实行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周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学校、实习所在地以及实习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密切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及时主动做好相关防护要求。
3.各学院要明确责任人,所有校外实习均需明确落实疫情防控安全责任人、交通安全责任人、实习安全责任人;并加强疫情防控的知识教育、心理疏导与人文关怀。
4.各学院要提高疫情防控主动性,在确保安全防护前提下,与实习单位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疫情的预防与监控工作,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情况;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在岗实习学生擅自变更实习单位。
5.坚持信息排查报送制度,各学院要准确掌握学生在外实习相关信息,每周五上午上报《闽南理工学院2022届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汇总表最后增加一栏:目前健康情况(入院/隔离/不适症状,无症状填无);注意信息的详细性和准确性。教务处联系人:黄雪龙老师。
6.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并根据防控预案及相关要求做好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