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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理工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请销假暂行规定

作者:   时间:2020-09-24   点击数:

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省教育厅、泉州市、石狮市的通知精神,学生到校后,非必要不外出,尽量减少出校,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学生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暂行规定如下:

1.因病外出就医、节假日回家探亲、节假日或双休日在泉州地域范围内活动,参加与学业相关的考证、考试、培训等活动(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在石狮市区 勤工俭学(应经家长同意,提供用人单位接收证明、学校勤工俭学审批手续),毕 业班学生求职面试,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校。

2.非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出省,确有特殊紧急情况给予准假的,返校时需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3.通过完美校园手机客户端办理请假手续,申请时应如实填写外出原因、前往地点和离校时限,不得弄虚作假。请假一天的,由辅导员审批;请假三天以内的,由辅导员审核、所在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批准;请假三天及以上一周以内,由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由二级学院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 学生处备案。

4.学生外出办理请假手续批准后,完美校园中健康出入证模块将自动生成二维码,学生凭二维码经门卫扫码后离开校园;学生外出返校进入校门,应自觉接受核验身份、监测体温和查看八闽健康码,并在完美校园中进行入校申请(无需审批),申请成功后生成二维码,凭二维码经门卫扫码后进入校园。

闽南理工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3日

信息管理学院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宝盖风景区闽南理工学院信息管理学院

闽ICP备09019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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